就业方向
文艺团体:合唱和声、音乐表演、演出指挥;广播、影视类企业:音乐创作、编曲作曲;音乐教育类机构:音乐教学;医疗机构:音乐治疗。
适合人群
高起专: 年满18周岁,具有普通高中、中专或师范、技校、职高毕业证书等中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
专升本: 年满20周岁,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课程设置
《和声》、《作曲》、《声乐》、《钢琴技巧》、《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配器与创作》、《打击乐》、《复调音乐基础》、《指挥技法》、《作词》、《乐理》、《视唱练耳》部分高校按以下专业方向培养:器乐、声乐、舞蹈、国际乘务、教师教育、学前教育、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治疗、航空及高级综合服务管理。
毕业要求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缴清费用,办理完成毕业手续后,由所报读高校和国家教委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可申请学士学位,与其它国家承认的大学专(本)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入社保、评职称、提干、加薪、考研、考公务员、考事业编制、办留学等。
证书查询
教育部决定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审核、 备案的技术性、事务性和网上查询、认证服务工作。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 查询,此外中心还提供学历证书认证服务,经认证的学历证书可在中心注册的网上查询。